【售后服务】换货说明
条款说明
用户与我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我公司售后服务部将建立用户档案,提供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维护保养的服务内容。
技术支持
根据产品特性和客户区域,应客户要求,我公司可以提供免费或付费上门培训与技术支持。在后续产品使用过程中,若有产品技术问题需要咨询,敬请联系为您服务的产品工程师或弘测仪器技术支持中心,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热情、优质的解答与服务。
质量说明
我公司承诺提供给需方的产品是全新的、未曾使用的、合格的产品,凡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的质保期,有国家、行业规定的,按国家行业规定操作;若无国家、行业规定的,则以我司提供产品时附随的合格证、质保书中规定的质保期为准。
我司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在质保期内,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生商品的材料和工艺的质量问题,根据我司确认后您可将产品送至我司指定地点选择换货或维修(消耗性商品及部分产品除外)。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我司确定。维修或换货是我司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除我司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我司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以下情况将不适用与我司有限保证:
1、未能出具我司开具的购买发票;
2、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3、因自身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4、商品经非我司授权维修者拆动或维修造成损坏的;
5、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
特别声明
因我司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产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我司不能确保客户收到的货物与弘测仪器网的图片、技术指标、配置附件说明完全一致。只能确保为原厂正品!并且保证与当时市场上同样主流新品一致,若弘测仪器网没有及时更新,请大家谅解。
退换货说明
1、符合退货政策的产品必须包装完整、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退货的同时必须退回相应的发票和相关文件。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也须退还增值税发票;如遇发票隔月的情况,还需要客户提供退票说明;如果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客户需支付所退产品含税价的17%作为“退货操作费”;如需要退款给个人账户的客户,必须提供盖公章的退款证明。以便退货专员及时处理。 (客户需自理物流费用、及其他费用,若发生退货需要,需至电服务热线:021-20969529进行申请)。
2、对于送货上门的用户,请您在收到商品时当场按照送货订单检查验收,如商品缺少、破损、残缺、错发情况请当场指出并拒收拒收后请致电我司客服,我们将免费重新配送,否则一经签收再发现问题,则需您先致电我司客服阐明原因,得到我司许可后方能将产品寄回,由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用需自理,我们在收到您寄回的商品后再免费重新配送。
3、用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请您根据产品保修卡或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所标明的方式直接与我司或维修站联系。
4、经我司确认符合换货政策的产品可以接受A换A或A换B,但必须金额 B<=A(B的金额需要小于或等于A,B可以是多个不同的产品或多个数量的同一产品),发票不换不退。
退换货流程
1、若发生退换货需求,请先致电我司售后服务部;符合退换货政策的,我司相关负责人将与您签订退换货协议,并根据协议进行退换货。
2、达成退换货协议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问题的商品以物流、托运形式寄回。建议您另外附言说明订单号、退/换货原因。
※ 如您欲了解更多我公司的相关退售后服务事宜,请致电021-20969529,我们将很高兴为您服务!
※ 请注意所退商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裹包装(包括包裹填充物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您可以重新使用我公司发货时的包装材料,如包裹内部发出碰撞声或小件物品零散置于包裹中,请您务必放入足够的填充物。
※ 以上条款适用于未签合同的订单,签合同的订单以合同为准!
※ 由于产品的价格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如您在签收货物之前发现价格变动,您可以通过邮件、反馈、在线、电话等方式联系我们进行价格保护。
※ 如遇所购商品降价,差价将以积分形式返还。
※ 如您签收以后再行反馈,将不再享受价格保护,敬请谅解!
※ 如您已享受其他折扣、优惠、特价等,恕不接受价格保护!